南港分局警員不只酒駕 這4警還一起「喝花酒」遭記過調職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5.05.29 16:1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9 16:12
南港分局29歲的張姓員警酒駕肇事,分局另外查出他前一晚跟4警上酒店。(圖/TVBS)

南港分局29歲的張姓員警酒駕肇事,分局另外查出他前一晚跟4警上酒店。(圖/TVBS)

台北市南港警分局16日發生張姓警員酒駕自撞案件,分局後續自清調查,發現張員前一晚跟另外4名警員跑去酒店喝酒,雖然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但因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遭到記過懲處。張員部分則是一大過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29歲張姓警員15日晚上跟另外4名警員餐敘後,跑到酒店續攤,經查雖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也沒有與特定對象接觸,但因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分局仍依規定各予記過一次,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至於酒駕的張員則被記一大過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