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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事故二審今將宣判!家屬盼:正義雖會遲到、但不會不到

記者 程子奕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9 13:28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9 13:28
花蓮高分院今天針對李義祥及華文好的刑事責任宣判。(圖/TVBS資料畫面)
花蓮高分院今天針對李義祥及華文好的刑事責任宣判。(圖/TVBS資料畫面)

2021年4月2日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發生出軌意外,釀49人死亡、213人輕重傷,為台鐵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死傷事故。花蓮高分院今(29)日預計在下午4時將針對涉案的包商李義祥及移工華文好的刑事責任進行宣判。由罹難者家屬成立的「太魯閣的眼淚」在宣判前發出聲明,對二審主張一如既往,涉案的包商李義祥並非只是過失,一連串魯莽行徑形同放任事故隨時發生,與華文好都該一同成立殺人罪,更應以肇事逃逸論罪。在太魯閣事故的第1519天,盼為罹難者討回公道:「公平與正義雖會遲到,但應該不會不到。」

由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太魯閣的眼淚」在今天宣判前發出聲明:「今天是太魯閣事故的第1519天,也是太魯閣刑案二審的宣判日,這些日子以來,我們始終期盼正義最終能夠到來,以慰我們已逝摯愛家人在天之靈。」

 

「太魯閣的眼淚」強調,他們在二審的主張一如既往,李義祥對於事故中的重大死傷結果不應該只是過失而已,他一連串魯莽的行徑形同放任事故隨時發生,更顯現出他對行車安全危害可能造成重大死傷的默不在意,單單是法定最高刑度5年有期徒刑,根本不能與他魯莽行徑造成49人死亡相稱,而應該要以殺人罪定罪。另外,李義祥更在事故發生後不僅沒有撥打119,反而是在一旁一副事不關己、完全沒有要幫助救難的意思,這更是應該要論以肇事逃逸罪。

家屬們指出,一審被判無罪的移工華文好,種種證據都顯示是他在事故邊坡首先提議要用挖土機拉動大貨車,並將挖土機開到現場、把吊帶交給李義祥,過程中更與李義祥分工前後照看,作為始作俑者的他又如何能夠逃避造成49人死亡的責任呢?我們認為華文好也應該一同與李義祥成立殺人罪。

 
家屬們期待從上訴二審以來到今日宣判歷經了2年半的審理,能在今日聽到來自法院的正義,讓李義祥、華文好都承擔起他們應該要負的責任。這樣的話,家屬們才能放心地跟天上的49位天使說:「我們為你們討回公道了。」也才能相信:「公平與正義雖會遲到,但應該不會不到。」

花蓮地方法院2022年11月11日一審判決李義祥犯下過失致死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並併科新台幣50萬元罰金;肇事逃逸部分被判無罪。而移工華文好僅被控過失致死,亦判無罪。針對一審結果,花蓮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審理。花蓮高分院預計今天下午4時對李義祥與華文好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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