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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主管性騷鮮肉社工!半夜舌吻稱「驅魔」 二審竟免坐牢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1 19:25
男社工遭到高市府主管性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社工遭到高市府主管性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政府某局處的社福中心49歲蔡姓主任,於2022年2月對約聘的19歲男社工小智(化名)性騷擾多次,不僅邀請小智到自己住處過夜,深夜卻對他進行脫褲按摩、親吻及舌吻等猥褻行徑,事後還聲稱是「要讓他知道愛的能量是什麼」,導致小智精神崩潰,更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住院治療2次。一審蔡姓主任遭判刑10個月,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卻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2年2月,蔡姓主任以擔心約聘社工小智隔天受訓遲到為由,邀請他到左營住處留宿。深夜時,蔡男爬上小智床榻,聲稱是為了安撫小智,「怕他做出傷害自己的行動」,就這樣脫去了小智的褲子並按摩他的臀部,更親吻臉頰、抱著同床而眠。小智報案時表示,半夜他恐慌症發作,蔡男趁此瘋狂舌吻他,還親吻奶頭、腹部及臉頰,過程持續2小時,結束後還要求小智:「不要說出去」。

 

事發後,小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開始出現過度警覺、失眠、尖叫與情緒失控的症狀,嚴重到需住院治療2次,事後小智蒐證錄音,質問蔡姓主任當晚行為,蔡男當時聲稱「親他是為了把負能量驅走」,自稱「驅魔師」,並說「要讓他知道愛的能量是什麼」。

警詢時,蔡姓主任堅稱自己是一片好心,控訴小智因不適任離職才懷恨在心,挾怨報復。一審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10個月。蔡男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雖有猥褻,但未假藉權勢,改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蔡男躲過牢獄之災,全案定讞。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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