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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惡狼持刀性侵女「10到80歲」都不放過 遭判14年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19 15:57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9 15:57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曾犯下至少8起持凶器脅迫性侵案,4度入獄。(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曾犯下至少8起持凶器脅迫性侵案,4度入獄。(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曾犯下至少8起持凶器脅迫性侵案,4度入獄。令人髮指的是,去年8月陳男出獄後竟再持菜刀對高齡80歲的女鄰居性侵,甚至不顧對方反抗持手機拍攝其裸露影像。案經審理,陳男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不服提以雙方合意為由要求輕判,被法官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指出,2024年8月間陳男以交信件為由,請80多歲的女鄰居來住家取信,對方信以為真,跟隨陳男來到住處,沒想到陳男卻亮出菜刀脅迫進屋,甚至不顧她喊叫「救命」在門口性侵得逞,期間還拿手機錄下裸露影像,造成被害人頭部、腹部、手肘等處受傷。

 

被害人女兒發現母親身體多處傷痕,得知遭性侵一事憤怒報警。事後警方在陳男手機發現拍攝影像,將人移送法辦。案經審理,一審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並攝錄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陳男不服提起上訴,他向法官表示,性行為是雙方合意且拍攝影像也未遭反對,還說自身「病態行為」應予從輕量刑。

然而台南地院認為,陳男前科累累,自1979年間不斷以駕駛贓車、持水果刀、西瓜刀、鐮刀、菜刀及鐵棍等兇器,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等手段,脅迫傷害10歲至18歲之未成年女性及幼女強制性交並予拘禁,手段殘忍且無人性。

令人髮指的是,至少有8位被害人、8個家庭受害,造成身體及心理永難抹滅之痛苦,其中被害人自10歲至80歲以上之女子,無論是幼長,均是被告犯罪對象,告訴人甚至希望法院判處陳男死刑,別再出來害人。因此駁回上訴,仍維持14年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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