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女子搭公車,下車時雨傘掉在車門口,司機好心撿起來放在路旁的變電箱上,她回頭找時疑似不滿東西被觸碰,當場衝到路中央,肉身擋公車又不斷叫囂,一度造成車流回堵。

女子s.司機:「來啊!」
變燈了,她繼續站在大馬路上,對司機破口大罵,全車的人都在等她,最後只好報警求助。
司機s.員警:「她剛剛下車的時候,雨傘掉在地上我的車門,啊我把傘放到變電箱上面去,她過來的時候,我跟她說雨傘在,我就用比的。」
司機越講越委屈,原本是好心,結果對方竟然瞬間暴怒。
員警:「如果妳覺得司機有罵妳的話,妳就可以向總公司投訴啊,妳幹嘛要這樣,妳直接在路中間很危險。」
記者顏聖芬:「10號晚上11點多,一名女子搭公車到新北市中和景平路,下車時雨傘卡在車門邊,司機幫忙把傘放到變電箱上,比手勢示意放這裡,對方回頭找疑似不滿為何可以碰我東西,隨後跑到車道上,肉身擋公車將近10分鐘。」
前前後後10幾名乘客,坐在車上等了20幾分鐘,只為了一把傘,但如果東西真的不小心忘在車上,該怎麼做?
客運業者副理:「比較沒辦法直接在半路直接攔,除非他到下一個站的站牌區,那我們也靠站的時候,這個時候才是比較安全區,領取那個遺失物,打給總站或是我們客服詢問一下,他有沒有掉這個遺失物,那我們就會依照程序,幫他尋找遺失物下落。」
兩種方法都能找回物品,但絕對別擋車不只危險,還可以開罰500元,畢竟這行為,害得整條馬路都因為妳塞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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