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天2起酒駕釀死!保時捷撞婦「拖數尺」卡輕軌鐵軌救不回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5.05.12 09:35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2 09:35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5.05.12 09:35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12 09:35
蔡吳婦遭到撞擊並且拖行數尺。(圖/TVBS)
高雄連日發生2起酒駕撞死人事件!今(12)日凌晨0時左右,鼓山區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發生一起保時捷男酒駕撞死人事件。59歲洪姓男子酒後駕駛保時捷連闖四個紅燈,然後撞擊67歲蔡吳姓女騎士,還拖行了4至5公尺,最終蔡吳婦卡在輕軌鐵軌上,當場沒了呼吸心跳,送醫宣告不治。殘忍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而肇事的洪男事後更囂張嗆警:「憑什麼銬我?我又沒跑」、「警察在殺人」,遭依《刑法》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監視器拍下過程,凌晨洪男駕駛保時捷沿大順一路連續闖了4個紅燈,先是撞上騎車的蔡吳婦,再將她拖行約4、5公尺,最後車輛撞擊至輕軌號誌後終於停下,蔡吳婦則是被卡在輕軌軌道與車底下,當場沒了呼吸心跳。當時有民眾立即上前去對蔡吳婦實施心肺復甦術,再通報救護車來接手救援,但因為傷勢過重,蔡吳婦仍宣告不治。

而洪男肇事後則是冷血站在婦人旁邊一動也不動,看見警方到場後就開始情緒激動嗆聲:「憑什麼銬我?我又沒跑,我是撞她、又不是撞你們(警察)」還理直氣壯坦承自己有喝酒,還疑似想要掙脫逃跑,更不斷大聲直呼「警察在殺人!警察在殺人!」,離譜行徑全都曝光,最終被警方押上車。
洪男經酒測值高達1.2mg/L,當場被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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