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櫃姐「悶殺2幼子」 國民法官公佈判無期徒刑理由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5.05.09 18: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9 18:12
- 記者:潘千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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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女遭判無期徒刑。(資料圖/張貴翔攝)
新北市蘇姓前櫃姐去年在汽車旅館,涉以安眠藥、枕頭悶死2名6歲、9歲的子女,目前羈押禁見中。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蘇女犯下2個殺人案,今(9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因涉及母子關係、兒童保護,採不公開審理。
新北院表示,蘇女為9歲女兒、6歲兒子的親媽媽。2024年5月14日清晨,她先讓2名子女在旅館內飲用混有安眠藥的水,9時30分,蘇女以棉被包裹女兒,用枕頭覆蓋臉部並壓住,女兒醒來掙扎後,她以左手掐頸致女兒窒息身亡。1小時後,她同樣手法殺害兒子。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蘇女犯下2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刑法相關規定。由於犯意各自獨立、間隔明顯,分論併罰。審理過程中,考量母子特殊關係及兒童權益,應被害人家屬聲請,決議全案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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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庭量刑認為,蘇女雖有親友與社福單位金錢、精神支援,卻因心情低落想自殺,認為有權殺子,嚴重忽視子女生命權。她長期施用毒品,案發前頻繁使用K煙與毒品咖啡包,並讓子女飲用安眠藥水,使其無力反抗。蘇女坦承犯行、無前科,經濟並非困難,且有持續購買毒品行為。
經3名職業法官以及6名國民法官審酌,生命價值與各方意見,對蘇女2罪各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應執行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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