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三德街一處能源工廠昨(4)日上午9時13分起火燃燒,廠內存有棕櫚油與大豆性植物油約100公噸。當時一度有火球竄天際,現場黑煙密布,火勢至晚間8時40分左右才順利撲滅,整整延燒了近12個小時。環保局要求工廠針對排放油污污染水源進行改善,若限期未改善,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昨天上午蘆竹一處能源工廠起火燃燒,現場黑煙密布,一度竄出火球,場面驚險。消防員獲報立刻出動消防人員197名、義消6名、消防車68輛與救護車2台。不過風勢一度太大,導致火勢難以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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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起火層位在一樓,現場燃燒棕櫚油與大豆性植物油約100公噸與塑膠製品,總面積約2300平方公尺,共有四間廠房燃燒。火勢於下午3時58分獲得控制,晚間8時40分順利撲滅。

環保局說明,目前已請這間能源公司進行消防廢水的防堵並依限期清除油污,惟限期改善後,海湖橋、富貴橋及下游承受水體南崁溪的油污仍未清理完畢,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五款規定告發。
據規範,只要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各款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停止作為或停工、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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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次的起火原因有待火調科調查釐清,另外是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後續將依火調科報告出爐後辦理。有關火災後產生的廢棄物,將責成業者委託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的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廢棄物,並留存清運聯單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