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強盜殺人判「無期」 假釋犯竟當看護
- 記者:蘇珮語|攝影:羅士朋,王華麟
- 發佈時間:2025.05.02 13: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2 13:02
- 記者:蘇珮語|攝影:羅士朋,王華麟
- 發佈時間:2025.05.02 13: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2 13:02
持續追蹤新北市板橋這起強盜案,嫌犯竟然在23年前也為了強盜,殺害一名老翁,直到五天後才落網,事後被判無期徒刑,但沒想到三年前假釋出獄,這回又同樣綑綁年長者犯案,甚至還曾在被害人家當看護,到底仲介有沒有問題,衛生局還得釐清。

穿著短袖短褲,腳上踩著夾腳拖,被員警一左一右帶進派出所,態度相當從容,他就是這回強盜婦人的,64歲劉姓嫌犯,沒想到23年前,也曾為了強盜,殺害年長者。
現場拉起封鎖線,大批員警到現場採證,事發在91年3月,劉姓嫌犯,在宜蘭員山遇到老朋友,借錢不成竟然在被害人住家割喉殺人,連砍了好幾刀後逃逸,直到5天後才落網,事後因為強盜殺人,被判無期徒刑,三年前假釋出獄,沒想到又再度犯下強盜案。
23年前的被害人,當時高齡76歲,這回的被害人,同樣是74歲年長者,疑似專挑老人家下手,只是他卻能和仲介應徵看護,成功受聘後,觀察住家環境兩天就離職,接著趁隙進到屋內,同樣綑綁被害人犯下強盜案。
看護成了強盜,讓附近住戶聽了不寒而慄,新北市衛生局回應,只有長照機構負責人,需要提供良民證,而照服人員,則需要經過政府認可訓練,持有合法證明,才能當照服員,民眾如果有疑慮,可以上網查詢自己的照服員有沒有合法。
這回年長被害人,找來看護照顧丈夫,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仲介到底有沒有合法聘用,市府單位恐怕得多加把關,還給民眾安心的長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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