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剛滿18歲的蕭姓男子,於2022年12月10日清晨,相約年僅15歲的國三少女小美前往汽車旅館,並發生了兩次性行為,事後因小美在PO出兩人一起騎車回家的限時動態,才讓整起事件曝光。事後蕭男雖一度否認,但在審理時終於坦承犯行,考量蕭男已賠償家屬39萬元並達成和解,法院判處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10日凌晨,剛滿18歲的嘉義蕭姓男子,騎車與那時才國三的小美碰面,隨後兩人便相約前往汽車旅館過夜,期間兩人發生至少2次性行為。事後,小美退房後在IG發布限時動態,PO出兩人在退房後一起騎車回高雄,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小美的家屬也憤怒提告。
蕭男先是辯稱與小美僅在汽車旅館過夜,直到小美國中畢業後前往高雄就讀,蕭男才改口坦承兩人同居,並承認與小美發生性行為。案件審理期間,蕭男態度轉變,不僅向小美及家人表達歉意,並達成和解,同意賠償39萬元新台幣,取得諒解。
案經嘉義地檢署審理,法官認為蕭男未能克制自身慾望,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對小美的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但考量到蕭男事後坦承犯行,並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無前科,因此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蕭男2罪,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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