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許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卻於2024年3月起,發現妻子與共同好友劉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頻繁聯絡,更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甚至家中發生性關係。許男悲憤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院近日判定劉男行為侵犯配偶權,須賠償許男60萬元精神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與妻子自2015年結婚,婚姻生活原本穩定。然而,好友劉姓男子卻於2024年3月起,與許妻過從甚密,兩人每天電話、訊息往來如情侶般親密,劉男更主動接送人妻上下班,甚至曾在等紅燈時熱吻,行徑相當大膽,除此之外,劉男多次直接前往人妻家中發生關係。
更多新聞:桃園胖大叔裝女大生「嗲聲」喊哥哥 2男信了關燈獻身13次
判決書中提及的雙方親密對話紀錄顯示,劉男曾對人妻表示:「還記得第一次是在晚上12點,妳敲了我家的門,接著跨出第二步,我們有了身體的交換」。此外,劉男更多次主動邀約人妻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事後竟讓人妻自行購買避孕藥。許男發現兩人關係後憤而對質,但劉男仍未與人妻斷絕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