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前妻愛別人!桃園男買凶殺人 「開車衝撞、棍棒爆頭」
- 記者:張庭暄,沈冠勳
- 發佈時間:2025.04.16 13:44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6 13:44
- 記者:張庭暄,沈冠勳
- 發佈時間:2025.04.16 13:44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6 13:44
前夫教唆他人傷害前妻。(圖/家屬提供)
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去(113)年懷疑前妻對感情不忠,竟「買凶殺人」,先教唆兩名男子開車撞傷前妻,再教唆三人闖入前妻店鋪裡拿棍棒爆頭,行徑兇殘。桃園地檢署依《刑法》殺人未遂、加重強盜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將王男等七人起訴,並移送桃園地檢署與少年法院偵辦。

據悉,34歲王姓男子與廖姓前妻去年6月離婚後,王男發現前妻與一名黃姓男子關係密切,懷疑前妻感情不忠,去年9月以50萬教唆另名24歲王姓男子、22歲程姓男子,於中壢區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廖女,導致臉部骨折、擦挫傷等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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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去年10月,王男又指示24歲王男與另名30歲羅姓男子,撞毀與妻子親暱的黃男車輛。到了11月,王男再以10萬元教唆18歲熊姓男子、19歲李姓男子與17歲黃姓少年等人,持棍棒闖入前妻所開設店鋪,重擊前妻頭部導致昏迷,還趁機劫17萬元離去。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並在六個小時內迅速逮捕李姓少年,經訊問後才得知為買凶殺人案。後續再循線將34歲主嫌王男,24歲王男與22歲程男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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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後續循線,將共犯30歲羅男、18歲熊男及1名李姓少年拘提到案,同時扣得作案使用的球棒、頭套與手機等證物。訊後將王男等七人依《刑法》殺人未遂、加重強盜與《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與少年法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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