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新手媽媽為了好好坐月子,從居家托育中心媒合褓姆來照顧滿月男嬰,沒想到,第一天就讓家長覺得不夠細心,要求退款卻被回絕,求助托育中心也沒人幫忙,社會局從中調解,發現媽媽是自己找褓姆,再向托育中心諮詢,雙方合約有爭議,遲遲沒有共識,只能進入消保會或區公所調解。

控訴媽媽曹小姐:「(洗完澡)水分沒擦乾就擦乳液,看到她有一次在沖奶的時候,沖出來120,加完冰霸杯降溫之後變140,這當中20c.c的水怎麼來的,肯定是生水,操作的過程當中我發現做的都不OK。」
奶瓶裝上熱水後倒入一匙匙的奶粉,搖晃均勻再放入冰霸杯調整溫度,媽媽越講越無奈,因為褓姆當初不慎讓外層的生水跑進奶瓶裡,差一點點就讓小孩吞下肚。
控訴媽媽曹小姐:「肯定都沒辦法休息的,八個小時基本上我都在她後面,跟她擦屁股,(褓姆)也都是說要退款的,沒有問題的,希望(托育中心)能監督褓姆退款,中心也知道也OK了,後面中心一直沒有回我們,然後可能中心去催促褓姆,褓姆才來跟我們講拒絕退款。」
記者盧品皓:「家長控訴保母不細心,要求退款還說詞反覆,就連媒合的托育中心也不處理,氣到向社會局申訴。」
這起爭議發生在上個月中,控訴的媽媽說當初透過居家托育中心,媒合褓姆來家裡照顧滿月的男嬰,3/14日完成合約,預付13天費用約2萬7千元,第一天就受不了褓姆要終止合約,並要求退款2萬5千多元,但褓姆與托育中心遲遲不處理,一個月過去了只拿到1/3退款。
社會局從中協調雙方,只是調出資料,媽媽是自己找保母簽約,事後向托育中心諮詢,並非符合媒合流程,一般來講,媒合成功會簽訂三方合約,托育中心就有責任處理相關爭議,沒有共識就進入消保會調解,這起個案,社會局只能從中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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