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民權國中前校長朱毋我,8年前處理該校一名妥瑞氏症新生涉及性平案時,有言語羞辱、禁閉罰站等羞辱行為,且持續3週之久,98天後學生返家自頂樓跳樓輕生,監察院彈劾朱毋我,懲戒法院第二審判決休職,期間2年確定。
監察院調查,2017年9月1日入學的國一新生,患有妥瑞氏症,該名學生疑涉及2件性平案件。
第一件發生在2017年10月17日,該名學生因為生殖器勃起,以其他同學身體遮掩,同學因遭碰觸而抗議;另有同學指該生疑做出類似自慰的動作,令人不舒服。校方翌日召開性平會議,議決「2位家長均簽署『暫時不申請調查通知書』。學生頗具悔意,予以存記小過1次。不組調查,學校性平會自行列管。」
第二件為同年10月21日,該生在校外詢問同社團女同學罩杯尺寸,並幻想別人裸體、發生性關係,還用雨傘觸碰女方大腿和下體。校方在10月24日召開性平會,議決「3位家長均簽署『暫時不申請調查通知書』。學生頗具悔意,予以存記小過2次。不組調查,學校性平會自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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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另認為,朱毋我又指揮性平會做成該名學生「抽離於班級外、假日禁足、調動社團、取消晚自習、學生與家長向被行為人及其家長道歉、家長接送上下學」等7項處置;該學生課後被強制留在學務處,被要求禁閉罰站持續3週,朱毋我甚至在眾人面前斥責「你有病,為什麼不去吃藥」。
2017年12月7日,該名學生放學回家,從自家頂樓輕生。監委認為,朱毋我有重大違失,將朱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朱毋我違反性平法及學生輔首法規,對學生影響很大,使民眾喪失對學校及校長執行性平及學生輔首職務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決休職、期間2年。朱毋我上訴後,第二審認定朱有重大缺失,懲戒處分未違反比例原則,駁回上訴,仍判休職、期間2年,全案確定。
朱毋我在事發後轉任台北市教育局教師。2023年間,他曾參加校長選舉,但當時教育團體發現後立即發出聲明,要求汰換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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