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蕭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夜店舞池熱舞時,見一名穿著短褲的陌生女子竟心生歹念,趁其不備撫摸女子的臀部並將手伸進褲裡侵犯私處,女子的男伴發覺兩人間多出一隻手,當場將蕭男逮個正著。檢警調查時,蕭男還辯稱自己沒侵入,但其指甲縫卻驗出女子的DNA,證據確鑿,台北地方法院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蕭男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24日凌晨3時許,被害女子與其男伴在某夜店舞池熱舞,當時因人潮擁擠,旁邊一名蕭姓男子趁機上前靠近女子,並用雙手撫摸女子的臀部。女子第一時間發現後,立即拍掉蕭男的手,沒想到卻反被抓住右手,此時蕭男則用另一隻手伸進女子短褲內侵犯私處,過程中女子雖極力反抗,不過另一隻手卻被抓去觸碰另一名男子的褲檔。
女子見狀被嚇得當場哭喊,身旁的男伴察覺有異,低頭赫見兩人中間多出一支手,當場抓住蕭男的手質問「你在幹甚麼!」蕭男見事跡敗露想逃離現場,不過仍被男伴撲倒,並交給夜店安管報警處理。
檢警調查時,蕭男辯稱因一時好奇才會伸出鹹豬手,但僅止於碰觸外表,並未真正插入。不過女子堅稱,蕭男用手指侵入她的私處2、3次,持續約15秒之久,所幸深度並未太深,而警方事後也從蕭男的左手指縫中驗出女子的DNA,戳穿其謊言。至於女子指控當時還有人拉她的手觸碰另一名男子的褲檔,但男伴表示當時光線昏暗未看清楚,加上未當場逮到此人,因此警方無從追查。
事後,蕭男賠償女方20萬元,獲得其原諒而撤回性騷擾的告訴,並堅稱自己的行為符合減刑條件,但法官審理時指出,蕭男至今不肯認罪,其犯行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抹滅的創傷,不值得任何同情,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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