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育幼院生活的黑戶寶寶小欣(化名),生父、生母不詳,連姓名都沒有,姓氏跟隨著居住育幼院的縣市首長姓氏,名字也是社會局幫忙取的,小欣無數次向育幼院的工作人員詢問:「我是誰?」、「媽媽要來看我了嗎?」、「媽媽為何不要我?」社工鼻酸,只能安慰她,那我再幫你找找。小欣今年要上國小一年級,她被一戶台籍家庭「寄養」,但因沒有國籍,她不能夠被收養,只能暫時被寄養,未來社會局會再依狀況評估,有可能再回到育幼院,或者是繼續寄養。

生父母不詳 無國籍只能寄養
長愛育幼院的社工說,平時活潑開朗的小欣曾無數次拿起電話,她說她很想打電話給媽媽,可是她不知道母親是誰,她還問大家:「為什麼我沒有媽媽?」、「媽媽怎麼不要她?」。之類的話語每次聽都讓人覺得很不捨,但是社工們還是要比孩子堅強,告訴他們:「媽媽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生活有困難,才會把妳放在這裡,媽媽才能放心去工作」。社工接著說,她努力安慰孩子,稱「會再請主責社工幫妳看看,努力找到媽媽」,心裡滿是心酸。在育幼院等了7年,還是等不到生母來接的黑戶寶寶,先等到了台灣家庭的溫暖,今年2月小欣被一對台籍的夫妻接走寄養,結束在育幼院的時光,小欣一開始聽到有家庭時,她告訴志工們,說她好開心,她終於有爸爸媽媽了,但真正離開育幼院時又很難過,在歡送會上,和志工們相擁而泣。
小欣因為不具有國籍,長愛育幼院長吳文輝說,依法律上保障的「出養」資格,只能依「寄養」的方式生活,然而寄養跟育幼院的性質相似,通常由符合資格的家庭即可辦理,提供暫時性的照顧,但是未來是否繼續待在寄養家庭或重回育幼院都是未知數。

恐重回育幼院 小小生命顛沛流離
根據衛服部社會及家庭署定義:「寄養是當原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生父母因嚴重疏忽或虐待等因素不適宜教養子女,短期內無法照顧孩子的狀況下,藉由社工專業提供孩子一個短期的替代性家庭照顧服務,將孩子安置在其他較適合的家庭中,待原生家庭解決問題後,孩子就能重回自己的家」。寄養就是短暫的照顧,和收養不一樣,收養能在法律的保障之下,和家庭之間擁有監護權、繼承權、撫養權的牽絆,相較之下長期且具有保障。
因此小欣算是被「暫時性」安置,何時能擁有國籍還是未知數,7歲的她暫時在寄養家庭生活,經政府單位評估後轉介安置,她未來還是有可能再回到育幼院生活,若想要走「收養之路」恐遙遙無期。
小欣要離開育幼院前的歡送會,長愛育幼院的社工督導員楊素秋哽咽說,很開心替孩子找到一個家,小欣是院內第一個小小孩(3歲以下)大家都很疼她,她很愛哭,每天都要揹著她做事,個性又怕生,適應環境比較慢,會比較黏著熟人。目前在寄養家庭看到社工去看她,還是會習慣黏著社工,總會哭著說想跟她們再回到育幼院,她的成長背景或許比較沒有安全感,志工們也只能強忍著思念,暫時不要去探視孩子,等她習慣寄養家庭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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