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晚間,花蓮一間卡拉OK門口,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發現,有一名男子倒在地上,緊急送醫,員警調查,原來是動手的男子,約了剛認識的被害人續攤,過程中,卻不滿對方講話不禮貌,才會氣得,揮出一拳。

喇叭警方vs.動手男子:「揮拳他就倒了。(阿你們剛剛是有喝酒嗎?)(有喝,對有喝酒。)」
情緒太失控,到底說了什麼,讓對方這麼氣,當警方問話,大家卻都不知道,倒在地上的男子,叫什麼名字,原來他們剛剛才認識。
警方 vs. 動手男子:「他之前也喝不少,今天沒有上工。(有認識嗎?)不認識。有認識。」
動手的50歲楊姓男子,在檳榔攤買東西,遇到曾姓被害人,兩人聊了一下,發現都在花蓮工地工作,越聊越開心,才會相約隔壁卡拉OK,只是沒想到,對方喝了酒,講話越來越大聲,還會辱罵髒話,要離開時,還又跑到他耳邊挑釁,嫌犯才會氣得動手。
警方 vs. 動手男子:「我陪他去。(沒有沒有,你要跟我們回派出所。)」
本來以為是個好的緣分,結交新朋友,卻因為口角,這麼一拳。
警方 vs. 動手男子:「亂我啊,我一拳而已啊。」
兩人一晚短暫的友誼,說倒就倒,也因為這一拳,被依傷害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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