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民眾回家時,發現電器使用出問題,一看監視器才發現電線被人剪斷,警方獲報逮人,對方自稱是一名外送員,始終否認犯案,說手上沒有拿破壞工具,而是錢袋。

灰白色的電線明顯破損,不看監視器還以為是被老鼠咬斷,外層保護層明顯破裂藏在裡頭的電線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事發就在新北市板橋區,地點鄰近南雅夜市平時人潮不少,日前民眾察覺不對勁後,趕緊報案調閱監視器,只是警方抓到人對方卻否認犯案。
這名男子他自稱是一名外送員,說手上拿的不是破壞工具而是錢袋,但是像這種公寓大樓沒有管理員,有心人士如果要假扮成外送員進入並不困難。
被害人指出並不認識對方提告毀損,而這名外送員始終不承認犯案,說手上拿的並不是破壞工具而是錢袋,但監視器看起來與他供稱不符被判刑拘役15天。
只是這條線到底是公眾使用還是特定住戶的電線,求償和刑責會有不同嗎?
如果剪斷的是特定住戶的電線,一旦造成電器毀損或是食物腐敗,行為人都要對這些損害負起民事賠償責任,這回匆匆忙忙剪斷電線離開目的不得而知,但這麼容易就能進到樓梯間也讓公寓安全問題浮上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