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區2024年9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被註銷駕照的陳姓男子,行經五權南路時突然右切,後方的16歲鄭姓騎士為了閃避,結果撞上高姓行人,造成對方受有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積液等嚴重傷勢,起初高姓行人還有生命跡象,結果出院靜養隔天卻被照服員發現倒臥在床上已經屍僵。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過失致死起訴陳男、另鄭姓騎士則送少年法庭,全案進入審判程序。
據起訴書指出,陳男明知自己機車駕照被註銷,卻仍於2024年年9月10日18時32分違反規定上路,沿五權南路外側快車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駛,但他在五權南路555號前欲變換至慢車道,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突然從外側快車道往右變換車道,後方16歲鄭姓騎士連忙向右閃,結果猛撞高姓行人。
而由於撞擊力道強烈,鄭姓騎士人車倒地,受有頭部外傷併下巴挫傷及牙齒脫位、左手肘、右手及右小腿擦傷、左手挫傷;高姓行人則右側腓骨幹橫裂非移位閉鎖性骨折、右手肘擦傷、右側膝部擦傷、右側踝部擦傷、頭皮開放性傷口及創傷性硬腦膜下積液,事後高姓行人9月11日回家休養,仍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9月12日居家照服員發現高男已屍僵。
檢警調查時,陳男、鄭姓騎士坦承犯行,台中地檢署認定兩人行為與高姓行人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起訴陳男、另鄭姓騎士則送少年法庭,全案進入司法審判程序。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