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間9點左右,高雄鳳山區,一名男子掛著失竊車牌開車趴趴走,被警方攔查後不服還衝撞警車,員警立刻開3槍制止,但仍被嫌犯逃走,不過38小時後,14日早上11點多,他在鳳山區一處工地狼狽落網,和犯案時的大膽囂張,形成強烈對比。

警方:「如果說我們逮捕你,你有意見的話,可以提出,有清楚嗎?(好)。」
乖乖站在員警身旁,聽著宣讀權利內容,最終被上銬帶回,這名22歲林姓男子,在12日晚間9點左右,開車行經高雄鳳山區五甲和立志街口時,懸掛失竊車牌引起警方注意,但他拒檢還開車衝撞警車,相比犯案當下,已經沒了囂張氣焰。
員警戒護下,嫌犯來到林園潮寮里,因為他在拒檢逃逸後開車14公里遠,刻意將車輛停在這裡,接著又搭乘計程車,逃到十多公里外,鳳山區鳳松路一處工地,想藉此避人耳目,相當狡猾,不過之所以要逃,原來是因為他曾有多項前科,甚至是詐欺和洗錢的通緝犯。
偵查隊長陳世元:「一時心虛才倉皇逃逸,不服攔檢而逃逸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林姓男子平時打零工維生,即便換車逃逸,還是在14日早上被警方逮捕到案,接下來全案將依刑法妨害公務和竊盜等罪嫌,移送地檢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