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開心唱歌,只是幫朋友停車,卻被依酒駕送辦。有大學生相約唱歌,朋友特地開車從新北市三重,載他到北市的KTV,因為朋友不太會停車,換成他坐上駕駛座,只是倒車停太多次了,巡邏員警看到上前關心,卻意外抓到,他有喝酒。

警方 vs. 男大學生:「直接含住,再來再來!0.43mg/L!這個先生,你就涉嫌公共危險罪。」
0.43有喝酒欸,原來是男乘客,見對方停不進,想說只是幫忙停個車,看見警察來了,卻心虛先招了。
警方 vs. 男大學生:「想說停車應該還好,但是我不知道會,到這樣,可是就是停車而已,你只要有在道路上,行駛是沒有,然後行駛駕駛行為,有往前往後動,這就算。」
記者王如襄:「兩人開進巷子找到停車格,而且這裡距離KTV只有五分鐘,但卻因為停不進中間的車格,喬了幾次最後喬到警局。」
酒駕的鄭姓男子是大學生,他向警方解釋,凌晨一群人相約台北市唱歌,他住在新北市三重比較遠,吳姓朋友還特地開車去載他,只是沒想到女性朋友不太會停車,鄭姓男子想幫忙,摸了方向盤變成酒駕。
就離KTV不遠了,歌都還沒唱到,卻停個車進了警局,女性好友把車交給喝酒的人開,也有連帶責任,被開交通罰單6000元,警方提醒民眾,車子沒有發動只是牽車,這樣就算酒駕,更何況踩著油門停車,更是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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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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