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這名肇逃貨車司機,他落跑後8分鐘,就把貨車丟在國小後門前,下車徒步離開,而警方聯絡車主,是一名22歲徐姓男子,從事工地工程相關,但他澄清車子不是他開的,平常車子都是舅舅在開,發生車禍後,也聯絡不上他。

棄車前8分鐘透過路口監視器,貨車司機開在台灣大道往火車站方向,直接朝排隊左轉的轎車撞上,害別人連撞自己也撞上分隔島,消防隊幫忙他移車,司機竟然現場脫序肇逃,貨車後續也被拖回交通分隊。
貨車保險桿整個脫落,擋風玻璃上還貼了一張紙,留了手機號碼,寫了借停一下,實際撥打電話沒有通,不過車體上還有公司登記電話,打過去詢問電話早就換人用,接電話的小姐表示他們也很困擾,去年就開始接到電話,投訴他們的貨車亂停車,但他們根本沒開什麼公司,也更沒有什麼貨車。
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蔡世杰:「依道交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警方透過車號,找到車主是一名22歲徐先生,從事工地工程相關,但他澄清車子不是他開的,平常都是給舅舅開,肇事後也聯絡不上他,出車禍不敢出面處理,人間蒸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