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區,復興公園的籃球場,16日周日下午,發生一起打球變打人的意外,一名林姓男子,不滿過程遭對手拉扯,氣到揮拳打人,但被打的蔣姓男子,頭部遭重擊當時倒地,加上回家後仍身體不適,因此提出傷害告訴。

目擊民眾:「(防守時)手都會亂揮去碰到,有的沒有的呀,可能擋到別人不高興,直接揍下去的樣子吧。」
原來稍早前,黃衣男子,為了防守,先是用手碰觸黑衣男的背部,遭到對方用力摔開,不久後,又伸手擋在對方胸前,才會在兩波肢體碰觸後,造成後面的肢體衝突。
這起打球變打人的意外,16號下午就發生在屏東市區的復興公園籃球場,但當地民眾說,發生肢體衝突,似乎已經不是第一次。
目擊民眾:「(打球時)動手的比較少啦,如果大小聲的,有比較多一點啦。」
其他民眾:「(打球時)碰撞是難免,但是沒必要動手動腳的。」
其他民眾:「(打球)是練身體的呀,又不是說職業的,趣味就好了呀,何必暴力相向呢。」
根據籃球規則,防守方,如果碰觸對手身體,妨礙到攻擊或行動,才可能被判犯規,因此像黃衣男子的程度,應該還不至於犯規,但遭到毆打,仍鬧上警局。
屏東警分局建國副所長丁淦嵐:「林男因對當事人打球瘋狂的肢體動作不滿,一時情緒失控出拳攻擊,全案將依傷害案,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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