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前偵查隊長林弘基3年前被立委黃國昌爆料,出現在地下匯兌洗錢案主嫌郭哲敏經營的招待所賭博,之後他被記一大過、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林員決定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林員確實有飲酒、賭博行為,判他敗訴;可上訴。
時任時代力量立委、現任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於2022年11月8日在臉書發文刊載照片,指稱林弘基於2019年7月25日晚間11時許,在內湖行愛路私人招待所有疑似參與天九牌賭博行為。北市警局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認林弘基「值日外出飲酒及參與賭博財物」,已違反規定,台北市政府核定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林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後,改提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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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弘基主張,偵查隊員職務性質特殊,辦案過程難免需和五湖四海、三教九流人士交流或套交情;黃國昌臉書的照片,他站在桌邊,手邊沒有現金也沒有籌碼,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賭博,質疑主管機關坐在開放冷氣之辦公室內,依想像畫面制定警察之行為規範及績效指標,卻全未顧及第一線偵查人員偵查實務面臨之困境,忽視偵查人員為做好份內工作所為之判斷,著實已與現實嚴重脫節。市府已將他調離第一線,加記一大過,有違比例、平等原則,請求撤銷原處分及復審決定。
北高行認為,警察於執勤期間不當社交,其可責性顯然高於下班後,而警察賭博處分原則已明定警察於辦公時間或勤務中參與賭博財物,應記一大過,是原處分尚無違反平等原則或比例原則之情事,處分無違誤,駁回其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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