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後龍鎮的一家麵店,19日中午戴著毛線帽的男子,點了小卷米粉湯、豬腳、荷包蛋,吃完後跟老闆娘說身上沒帶到錢,要去車上拿,結果一去不回。

店家vs.男子:「小卷米粉一份,三層肉也切一個(三層肉沒有了)。」
男子一個人,揹著大背包,和另一名客人併桌,在大圓桌做了下來。他點了小卷米粉湯,豬腳,荷包蛋。餐點很快就來了,大快朵頤,吃足喝飽往外走,櫃台前停下腳步,掏口袋要付錢的樣子,卻是假動作。
店家vs.男子:「啥?喔(175嗎?)對。」
他沒掏出錢,跟店家說錢在車上去拿一下,然後人不見了,他吃霸王餐。受害的是苗栗後龍一家小吃店,店家把過程和影像PO文,提醒業者注意。店家說他的餐費175元,雖然錢不多,但是不能讓這種情況具續下去,真有不方便,說一聲就行。
受害店家:「店裡本身就有待用餐愛心餐,如果真的有需要就是說一下就可以了。】
小吃店說,看到他往一台轎車方向走去,並沒有特別注意。他隨身背著大背包,又像是背包客。不排除連續以「回車上拿錢」為詐術,騙吃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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