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朱姓妻子與郭姓丈夫兩人在去年4月清晨發生口角,朱姓女子看見丈夫又躺回床上睡覺,竟然拿著浴室的鹽酸,朝躺在床上的丈夫潑灑全身,釀成郭姓男子臉部、頸部以及身體有約30%外傷性灼傷,儘管當下馬上送醫,仍造成左眼永久失明、右眼視力受損。桃園地檢署偵訊時,朱姓妻子辯稱「無殺人之意」,檢方全案偵結依家庭暴力之重傷害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56歲朱姓妻子因不滿郭姓丈夫在清晨5點吵架後,還回到床上繼續就寢,拿起鹽酸潑灑丈夫全身,郭姓男子受傷後趕緊到浴室沖水,並跑到戶外求援,社區的鄰居見狀幫忙打119,儘管送醫急救仍然釀成雙眼重傷,左眼永久性失明、右眼則只能感受光線能力嚴重減損視覺傷害,大溪分局警方偵辦後將朱姓妻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複訊後,朱姓妻子坦承犯行,辯稱自己「一時氣憤,並無殺害之意」,檢方根據現場的照片、被害人證詞及醫院診斷證明,確認朱姓妻子並無殺害被害人原意,但犯行明確,檢方偵結後依家庭暴力之重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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