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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撞人沒留現場 慌張跑200米警所報案

記者 蘇珮語 郭穎 / 攝影 黃建國 林隆士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9 18:4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9 18:53

持續追蹤整起事故,老翁先是被移工騎著電動二輪車撞倒,接著又被三輛車接連輾過,原來事發當時肇事移工沒有停下來,而是騎著車去兩百公尺外的派出所報案,這短短幾分鐘的時間,釀成老翁輾斃,四人恐怕要共同承擔責任,但移工也有肇逃疑慮。

圖/TVBS

 
黑色外套短褲還穿著拖鞋,雙手被上銬,低著頭在相驗室外,看起來不知所措不斷踱步,他就是撞擊老翁的諾姓移工,事發後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記者蘇珮語:「當時這名老翁從這裡準備過馬路的時候,沒想到卻遭到外籍移工騎著電動自行車撞上,他卻沒有當下停下來處理,而是騎著電動自行車,來到兩百多公尺遠的派出所報案,但在這個時候,老翁已經連續遭到三輛車輾過,沒了呼吸心跳。」

時間還原到事發時間,老翁走到馬路上沒多久,就被移工撞上,雙方都倒在地上,接著貨車經過,發現地上有人繞了過去,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一輛小貨車沒注意,快速行駛輾過,一分鐘後,兩輛計程車接連行駛,也把老翁輾了過去,警方到場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派出所外,還停著24歲諾姓移工的電動二輪車,車殼嚴重破裂,鑑識小組到場採證,要釐清整件事情的發生經過,還有移工有沒有肇逃疑慮。

非委任律師黃柏榮:「肇事逃逸罪章,主要保護的立法目的在於,避免肇事以後因為離開現場,而造成傷亡擴大,因此希望行為人留在現場,來避免後續情況發生,如果肇事以後導致他人受傷,而處於一個無自救能力的狀況,最後還逃離現場的話,造成他死亡的情況,恐怕會構成遺棄致死罪,這個法令刑度最重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時間沒幫忙老翁防護,而是衝到派出所報案,導致傷者躺在地上被三輛車輾過身亡,現在法醫進行相驗,確認老翁致死原因,檢警再來針對四人,進行肇責判定。

 
這回因為疏忽離開現場,奪走一條人命,到底誰該負責,四人恐怕得共同承擔,再由司法審判誰才是釀死主因。


#移工#事故#電動二輪車#肇逃疑慮#過失致死罪#遺棄致死罪#肇事#肇責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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