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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槍決「拖1小時真相曝」!律師團狂出招打亂 22:02才伏法

編輯 王芊歷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17 21:3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7 21:30
司改會成員聚集台北看守所門外舉牌抗議。(圖/華子琛攝)
司改會成員聚集台北看守所門外舉牌抗議。(圖/華子琛攝)

死刑犯黃麟凱槍決,原定於16日晚間9時許執行,卻拖延一小時至晚間10時02分才伏法,因黃麟凱是總統賴清德任職期間、首位執行死刑的囚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好奇黃麟凱拖延時間的原因;如今有關黃麟凱拖延槍決的真相曝光,原來是其辯護律師團緊急出招,打亂了原先的安排。

更多新聞:黃麟凱「傍晚才知槍決」!晚餐雞腿只吃1口 抽完菸伏法

 

黃麟凱槍決後,法警焚燒紙錢。(圖/TVBS資料照)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1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提及同日晚間8時30分左右,黃麟凱辯護律師團遞交了「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以及最高檢察署,呼籲法務部應依法槍下留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強調,黃麟凱「非常上訴狀」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並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請求協助轉告執行檢察官。隨後,黃麟凱辯護律師團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求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

針對黃麟凱辯護律師團的做法,依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分析,如果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狀、聲請釋憲以及再審聲請狀,或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理由,即可執行死刑。不過,因黃麟凱辯護律師團16日晚間臨時遞出的狀紙,沒有分案受理,所以不影響死刑執行條件,黃麟凱最終拖延長達一小時,於晚間10時02分才槍決伏法。

 
更多新聞:黃麟凱槍決「火化後樹葬」!姊低調現身板殯 將不辦告別式

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圖/TVBS資料照)

回顧黃麟凱殺人案,發生於2013年10月1日,當時為現役軍人的黃麟凱,因盜領王姓女友存款台幣20餘萬元,不滿王女催討、且挽回關係失敗,感情受挫之下產生殺人念頭。因持有王女位於新北三重住家的鑰匙,黃麟凱預先購買數條童軍繩後,案發當日先是勒斃女友母親,並潛伏在家中廚房,等待王女返家,性侵後殺害。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則在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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