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洗錢逾217億元,新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檢方對郭求處有期徒刑15年,之後法院裁定郭哲敏、親信張旭昇各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新北檢昨對2人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7)日裁定駁回。郭哲敏確定交保。
高院認為,郭哲敏、張旭昇犯罪嫌疑均屬重大,其中,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逃亡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全案已經辯論終結,並定5月29日宣判,再綜合考量檢察官所提被告2人具保金額、相關強制處分、施以科技監控之意見,加上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不法所得、羈押期間等情,認命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應有相當程度之約束力,而能防止其等逃亡,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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