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前年跟女大生發生車禍,反而以「做愛、開房間」為抵付賠償金的條件,遭女大生錄音提出性騷擾申訴。陳立儒也被法務部、監察院移付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16)日重判他免除檢察官職務,降轉為檢察事務官確定。陳立儒得知後表示,只能尊重;被問到是否會轉任事務官?陳說,讓他沈澱一下。
據了解,法務部有心要嚴懲,所以提起上訴。陳立儒得知法務部要上訴,也只能提上訴。
除了陳立儒被拔掉檢察官職務,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曾在2018年6月間,因處理女兒在幼兒園疑遭霸凌一事,率警闖幼兒園,後來也被拔掉檢察官職務,法務部准他降調檢察事務官,後來林俊佑轉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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