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街頭竟然有員警把騎士拽下車,雙方拉扯成一團,場面相當驚悚!原來,這名騎士早被巡邏員警盯上,發現他在市區道路闖紅燈又蛇行,危及用路人安全,警方火速上前盤查,沒想到騎士拒檢開溜,完全不管紅綠燈、交通標誌、標線,飆車潛逃,好在員警緊緊尾隨在後,最後在新北市板橋一處路口把人攔下,更在對方的口袋搜出毒品吸食器,發現他是一名通緝犯。

根據警方尾隨的路線,至少追了超過10公里遠,從當天晚上8時34分一路跟車,最後是在晚上10時47分將騎士攔下。沒想到嫌犯相當囂張,不僅拒絕警方盤查,還對員警動粗,為了掙脫不被逮捕,當街推打警方,造成員警右側上臂擦挫傷,左腿、左手也掛彩。警方事後將他依照詐欺通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執行罪,移送新北檢偵辦。經過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男子涉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相當6萬元。
根據警政署依交通違規分析,光是113年1月到10月「危險駕車」類別就高達7萬2千981件,其中「危險駕車」的「汽車違規」占比7成5,達5萬4千972件;「機車違規」占比2成4,有1萬7千999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蛇行、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逼車、在高速公路倒車逆向,都屬於危險駕駛,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罰鍰。依照《刑法》第185條第1項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騎士這回心虛想逃跑,被員警攔下又試圖掙脫,最後更囂張襲,警方尾隨後伺機將人押至,搜出騎士藏在口袋的違禁品,也揪出他通緝身分,當場將人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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