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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中街大火6死 縱火養羊男判無期女房東判7年

記者 李盈萱 / 攝影 陳書賢 許立帆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19 13:1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9 13:12

台中興中街2年前一場大火造成6死6傷,當時鄭姓租客因養羊不滿被房東驅趕搬家憤而縱火,地院經過兩年多審理,19日,宣判鄭姓縱火租客無期徒刑,而長期堆積雜物,造成火災難逃生的莊姓女房東,兩罪合併判7年有期徒刑,但對於當時驚險逃生、身心落下永久傷痕的倖存者來說,無法接受。

圖/TVBS資料畫面

 
灰衣男子,走路一拐一拐的,走出法院,他是2年前,台中興中街火警的倖存者。

一場大火走6條生命,也造成6人受傷,而他當時為了逃命,踹破玻璃,站在採光罩上,等待救援,生死一瞬間,也落下永久傷痕。

法院經過兩年多的審理,因不滿在房內養羊,被房東罵,驅趕搬家,憤而縱火燒的鄭姓男子,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而長期堆積雜物,造成火災時難逃生的莊姓女房東,則被判,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廢棄物清理法,合併判7年,有期徒刑。

興中街火警受災戶莊先生:「房東在審理案件的期間,一直否認說雜物不是她堆放的,更可惡的是推給死者,傻眼啦,怎麼會有這種人,她羈押10個月後,已經交保出來,還是住在案發現場,還是有資源回收的行為,我有跟法官講感覺不太重視。」

莊先生說,莊姓女房東,當時1至9樓梯、走廊,陽台堆放大量二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及家具,阻塞逃生通道,租客都只能透過電梯進出,她交保後,依舊在事發地做資源回收。

 
興中街火警受災戶莊先生:「踩落地窗要逃生割到,肺部受傷滿嚴重的,想到會嚇一跳,全身冒冷汗,這種現象是一直持續的。」

檢警調查,莊姓女房東,2012年10月購買興中街房,將頂樓加蓋成9樓,再分隔成43間房,除1、2樓自用外,剩下以每月6000到8000元不等出租,卻因堆積雜物,被市府裁罰過35次,累積罰單達20萬1600元。

如今2罪被合併判7年,縱火者鄭姓男子,則是無期徒刑,仍可再上訴,火災倖存者無法接受。


 


#台中興中街#堆積雜物#逃生通道#資源回收#有期徒刑#受傷#頂樓加蓋#火災#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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