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有民眾,在臉書上,刊登販售保育類,大村鯨的下顎骨,海巡署接獲檢舉後介入追查,在高雄興達港的貨櫃中查獲2支,要價66萬元,但販售鯨魚骨骸的行為已經觸法,包括捕撈的船長、販售的民眾通通被移送法辦。

臉書上清清楚楚貼著販售「鯨魚下顎骨」的資訊,光2支就要價66萬元。海巡署今年5月接獲民眾檢舉,稱在網路社群媒體上發現有人販售鯨魚骨骸,立即展開調查,5月28日在高雄興達港貨櫃內查獲一副鯨魚下顎骨,長度約274公分,經過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鑑定,發現是大村鯨的下顎骨。
海巡署vs.船長:「我已經拉起來2年多有了,(你不知道這什麼東西)不知道啊,(用什麼拖起來的)拖網、漁具啦。」
事發起源於111年9月,許姓船長在捕魚時,打撈到大村鯨的骸骨,後來在今年4月交給陳姓男子,幫忙販售,海巡署發現後主動出擊,2人雙雙被送辦,檢方裁定緩起訴外,2人還必須繳納2萬至3萬的罰金。
成功大學鯨豚中心主任王浩文:「大村鯨分布大概在太平洋的中緯度這邊到赤道這邊都有,一直經過東南亞到印度洋都有。」
大村鯨為中型鯨,在2003年才被命名描述,專家及海保署都表示,實在缺乏全球族群數量的科學數據,而大村鯨在臺灣東部、西部曾有少數擱淺紀錄,花蓮海域也有好幾次有民眾目擊到。
專家提醒,在臺灣所有鯨豚都還是屬於保育類動物,任何人不得買賣或公開陳列相關製品,這一次及時查獲制止,避免台灣淪為保育類動物的墳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