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網紅鄧佳華去年在某髮廊工作時,持手機偷拍店內一名女設計師的裙底當場被抓到,該女設計師報警後,鄧佳華還一度拍攝惡搞影片。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時,認為雖鄧佳華坦承犯行,但犯後拍攝惡搞影片,欠缺同理心、彰明犯後並未真正反省己身,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鄧佳華與該名女設計師為同事關係,兩人並無不良往來,2023年9月8日晚上7點52分,鄧佳華突然持手機朝女設計師的裙底拍攝其隱私部位,女設計師當場發現並要求刪除影像,隨即報警處理。
 
事後,因女設計師供稱並無同意對方拍攝,加上監視器畫面佐證,鄧佳華於警詢時坦承犯行,不過後來又跟網紅「吃屎哥」合作,拍攝了偷拍女設計師過程的惡搞影片,藉此謀求關注。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鄧佳華曾在108年間與另一名被害女子外出拍片時,因碰觸該女子的臀部及搓揉其胸部犯性騷擾罪,沒想到又再度犯案。法官認為,雖鄧佳華坦承犯行,但犯後模擬惡搞影片並發布於社群軟體,無異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顯欠缺同理心、彰明犯後並未真正反省己身,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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