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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牆、燒棉被「疲勞轟炸」6年害得焦慮症 惡鄰判賠18萬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6 13:41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6 13:41
7樓住戶不斷製造噪音。(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7樓住戶不斷製造噪音。(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106年到112年間,在台中市北屯區的兩處住戶,分別住在6、7樓,7樓的楊姓住戶,不分晝夜故意以鐵器敲打牆壁、地板製造噪音,還在家內多次焚燒棉被、傢具等易燃物品,造成社區濃煙密布等行為,造成樓下高姓住戶長期無法安心睡眠,受盡精神折磨,一家四口中有2人患有焦慮症,此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楊姓住戶須賠償18萬元。

這起案件發生在北屯區的一處社區中,當時7樓的楊姓住戶,不分晝夜故意以鐵器敲打牆壁、地板製造噪音,還五度在家內多次焚燒棉被、傢具等易燃物品,造成社區濃煙密布,且以不詳器具故意破壞其家中廁所的管路,導致管路內液體流往樓下住戶的廁所。造成樓下高姓住戶一家四口長期無法安心睡眠,受盡精神折磨,還有2人因此患有焦慮症。

 

根據調查,7樓住戶自105年7月起,頻繁製造超出常人能忍受的噪音,包括長時間連續敲擊牆壁或地板、使用電鑽等機具、掉落和推倒及拖行物體、用力關門、用力跺步、大聲謾罵、以水管朝樓下設施或馬路沖水等行為,透過住戶連署書之簽立,表達該住戶已嚴重影響社區居住安寧,還收到22份連署書。另外,社區也曾於111年9月間寄送存證信函。

法官認為,被擾的高姓住戶中,高男為上班族,太太擔任
褓姆,工作地點就在6樓的住家中,其中一名子女在北部讀書,夫妻倆和另一名子女除了上班、上學之外的時間,都會待在家,法官認為楊姓住戶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各為4萬元(高男)、6萬元(妻子)、3萬元(北部讀書的子女)、5萬元(另一名中部讀書的子女),合計為18萬元。
 
#惡鄰#擾鄰#精神慰撫金#北屯區#台中#敲牆壁#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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