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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撞不滿被圍觀 竟持刀追砍 警制止遭劃傷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高志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3 16:4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3 17:37

自己造成的意外,卻遷怒別人!今(3)天凌晨,花蓮有男子酒駕自撞燈桿,嚇得附近住戶出來查看,男子疑似不滿被圍觀,竟然拿出摺疊刀,要追砍對方,幸好當時有員警經過,將他壓制在地,但也造成員警手指被劃傷,送醫縫了三針。

圖/TVBS

 
白衣男子在馬路上憤怒地追著前方打赤膊的民眾,警方趕緊追上前,因為他手裡拿著刀。

勇警持刀駕駛vs.員警:「來啊來啊,我有拿刀,拿刀欸拿刀。」

兩名員警奮力將他壓制在地,但也造成其中一人的手指被劃傷。
 

事情就發生在3日凌晨,花蓮東興路與北興路口,一名37歲林姓男子酒駕上路不慎自撞燈桿,車頭幾乎全毀,車輛卡在人行道動彈不得,猛烈的撞擊聲響嚇得附近的黃姓住戶趕緊出來查看,而剛好巡邏警方經過,準備要對駕駛實施酒測,沒想到。

勇警持刀駕駛vs.員警:「你看他(黃姓住戶)是不是一直...」

不僅不配合酒測,還疑似不滿被圍觀,竟然拿出折疊刀要追砍黃姓住戶,幸好警方立刻制止逮捕,但造成其中一名員警右手四隻手指都被劃傷,送醫總共縫了三針。

 
副分局長花蓮分局副分局長 盧廣勳:「經檢測該男子酒測值,已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罪,恐嚇罪及傷害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駕駛高速自撞,造成自己下巴骨裂送醫開刀,自己酒駕,造成的意外卻還遷怒別人,甚至造成員警受傷,一次犯下四項罪刑,實在不可取。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自撞#燈桿#摺疊刀#追砍#酒駕#劃傷#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罪#恐嚇罪#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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