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間裝修公司,員工發現車輪故意被人刺破,而且不能補,負責人氣得提告毀損,檢警調閱監視器,鎖定住在附近的房東犯案,但,她否認,法官依據監視器和證人說法,認為被告因為住家大門被車擋住才報復,全案還可上訴。

手指頭比的位置,疑似就是這裡被刺破,由於輪胎接觸地板那一面,有鋼絲,側面沒有,修車廠技師說,沒遇過側面破胎情況,加上案發當天,車子的擋風玻璃,被人放了一張警告字條,種種跡象顯示,輪胎會破可能是被人故意破壞。
記者韓上棆:「其實可以看到,現場是一個工業區,而且地上都是畫著白線,而這個被害人,是在附近開了一個裝修公司,當時就把車,停在這個紅色鐵門的前方,可能是擋住了居民的出入,也因此是慘遭破壞。」
被害人的公司,就在當初被破壞車子的斜對面,業者事後低調不願多談,說做生意還是要和鄰居好好相處,如果車擋路也都有留電話號碼,可移車,檢警調閱監視器,鎖定鄰居犯案,不過出庭時,婦人坦承畫面拍到的人是她,但否認犯案,委任律師也強調,監視器沒有顯示時間,不能說因為有放字條警告,就認定是嫌犯。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依照毀損罪,判婦人拘役五十五天。
現場一樓有許多工廠,二樓以上是住家,白線內,停靠許多汽機車,也許當初停車的位置,距離門口再遠一點,雙方也就不用,對簿公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