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有41處路口科技執法,統計今(113)年1至10月,舉發共8萬2839件交通違規,占所有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161萬2814件的5.1%,而事故件數卻較去年同期下降近3成,有效改善路口交通安全,預計今年12月1日,新建置27處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地點,將正式啟用。另外,針對41處科技執法,今年取締最多件的冠軍在「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有7319件。
根據數據統計,台中市現有的41處路口科技執法,今年1至10月取締件數前3名,第一名為「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有7319件,事故率減少21.88%;而第2支則在「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有6545件;第3名則在「東區建成路與振興路口」,有6458件。
3處路口的取締項目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跨越雙白線,其中罰最重的是「不禮讓行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之車不讓行人,處12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正確裁罰金額應以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為準。
台中市警局表示,再次強調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目的不是要開出罰單,主要是讓用路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降低事故的發生,從設置科技設備執法後,顯著下降的事故率可知,請大眾勿抹黑或曲解科技執法設置用意,籲民眾換位思考,行車到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才能大幅降低車禍事故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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