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與妻王婉玲的「夫妻」關係破裂,除了正在打離婚訴訟外,王婉玲還控告林鴻南涉嫌竊盜。台北地院今(11)日上午首度開庭,林鴻南在律師陪同下前往法院。林鴻南主張無罪,經法官詢問告訴人及被告意見後,庭末諭知移審理庭審理。
隨後,林鴻南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林、王間所有糾紛均屬私人家庭事務,衍伸案件刻均由法院審理中,為尊重司法、維護乾淨的審判空間、不浪費社會資源,針對王小姐所有不實指控,將留待司法查明真相,以維個人名譽。
王婉玲向檢方提告指出,今年1月14日中午,林鴻南到她住處拿取保險箱內的珠寶,她出手制止不成,控告林鴻南涉嫌竊盜,經北檢起訴,法院今天上午開庭,林鴻南簡單表示,他做「無罪答辯」,並稱珠寶、保險箱、住所都是自己的,房子是公司提供給自己住的。
林鴻南辯護律師主張,王婉玲的手寫聲明沒有證據能力,且珠寶購買資料等與王婉玲偵查中的供述「前後不一」,珠寶是林鴻南購買的,也從未贈送給王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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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玲的告訴代理人則主張,針對罪名,法律上應該是搶奪,因林鴻南在奪取珠寶時,有與王女肢體拉扯;珠寶所有權,民法上權力究竟歸屬於誰,並非刑事法院判斷,被告否認所有證據能力,想聲請傳喚證人以及文書製作者出庭。
事實上,林鴻南、王婉玲結婚25年,夫妻二人最後卻撕破臉互控竊盜、毀損等案。其中,林鴻南指控,去年12月31日深夜,以及今年1月1日凌晨,王女涉破壞公司的花盆、砸毀大門、刮玻璃;今年3月30日晚間,王女跑到他家社區的地下停車場,對自己的電動車又踹又踢,還遷怒充電樁,所以報警。
王婉玲曾於9月11日為此案現身台北地院。開完庭後,王女控訴林鴻南外遇,把她從工作30的地方開除;林鴻南當時委由律師反擊,是王婉玲對婚姻不忠,長年酗酒,生活奢迷,出現精神與肢體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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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日前依2個毀損罪,判處王婉玲拘役50日、有期徒刑2月,都可易科罰金;王婉玲胞兄王憲欽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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