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3歲梁姓男子利用財政部國稅局所推出的「統一發票兌獎APP」,看準其漏洞,上網搜尋他人張貼的中獎發票照片,掃描上面的QR Code後,將他人9000元的獎金占為己有,中獎民眾發現後憤而提告。桃園地院簡易判決,依詐欺取材罪判梁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犯罪所得9000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財政部國稅局所推出的「統一發票兌獎APP」,只要掃描中獎發票上的QR Code,就能將獎金直接匯入綁定的個人帳戶,無須持有實體發票。桃園一名43歲梁姓男子利用此漏洞,將他人9000元的獎金占為己有,事後中獎民眾發現憤而提告。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梁男不思循合法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反而以不法手段侵占他人中獎獎金,已嚴重侵害中獎民眾的權益,同時也影響統一發票兌獎系統的正常運作,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返還9000元贓款,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犯罪所得9000元則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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