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社區傳出一名一歲多男童,疑似遭受虐送醫不治,男童媽媽6日下午四點多,帶著陷入昏迷的兒子到醫院急救,但院方事後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傷痕,因此通報警方跟社會局,雖然媽媽說男童是自己摔下床,但偵訊後仍被裁定羈押禁見。
巷子內出現一名機車騎士,他停好車,立刻衝進一旁民宅,七分鐘後,再度出現,這時,多了一名女子,而且女子手上,還抱著一名一歲多的男童,兩人急著要趕到醫院,因為這時,男童已經陷入昏迷。
附近鄰居:「有抱一個小孩嗎,對喔。」
附近鄰居:「兩個看起來都很年輕,好像都沒有上班,但是我們在這邊,我們沒有聽到過小孩在哭。」
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 黃慧琦:「經查案女曾經因為家庭經濟不穩定求助,社會局提供急難社會救助,慈善寄住、尿布、奶粉以及生活物資、育兒指導,並且轉介托育及就業等服務。」
原來23歲的吳姓媽媽,和30多歲的李姓男友同居,生下男童,但媽媽已婚有丈夫,雖然先生入獄服刑,男童冠了先生姓氏,跟他們一起生活。
附近鄰居:「我曾聽過房租,都不太正常(繳納)就對了。」
橋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顏郁山:「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犯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
由於男友平常白天多外出工作,男童多由媽媽照顧,因此警方偵訊後,將人移送檢方複訊,媽媽最後被認定涉嫌重大,除了違反兒少法,還涉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遭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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