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6日)獨家報導,台中北屯一所國小校門外,有準備接孩子的家長車子被砸,警方陸續逮捕三名嫌犯,但三個人都說是受人指使,到現在還查不出犯案動機,加上三名嫌犯並非現行犯,做完筆錄就可以各自離開,有家長擔心,如果是砸錯車,那尋仇之人,會不會又派人埋伏校園周邊,拿榔頭砸車。
記者洪彩綸:「時間往回倒,兩名男子當時其實是開車來犯案,不過他們先把車停在附近的某處巷弄中,遇到了另外一名男子,一手交錢一手給榔頭,讓他們兩個去犯案砸車。」
11月4日中午,嫌犯在校門外砸車行兇,下午警方先抓到了黃姓男子,毀損罪函送,兩天後再抓到另一名平頭嫌犯陳姓男子,和疑似交付榔頭的邱姓嫌犯,警方根據毀損罪嫌函送,由於三人不是現行犯,做完筆錄都各自離開。但因為警方在邱姓嫌犯身上搜出毒品,只有他另外被依毒品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問題是,嫌犯選擇放學時間,在校門外行兇,師生、家長也暴露在危險之中,被害車主根本不認識被逮的三名嫌犯,如果真有仇,代表另有主嫌,那如果是尋錯仇,幕後主嫌是否會再派人到校門外,埋伏行兇?
嫌犯隨身攜帶榔頭,就算有目擊者,熱心要上前逮捕現行犯,也會顧慮自身安全,就算目擊者趕緊報警,難道嫌犯會傻傻等在現場被抓,類似砸車毀損案,只要嫌犯不要現場被抓,非現行犯不必移送,難道不是法律變相保護,光天化日之下,凶狠持榔頭砸車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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