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區新都路上一間雜貨店,在今年2月24日中午發生駭人的隨機凶殺案,1名37歲的陳姓男子闖入雜貨店拿出預藏的剪刀狂刺陳姓老闆,害他後頸、臉部、上胸部以及手部多處刀傷,傷重送醫雖然撿回一命,但還是留下後遺症,警方將陳嫌追緝到案,然而一問犯案動機時,竟是因為想報復雇主及同歸於盡想「殺人練膽」,台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2月24日,陳男在上午8時34分許,事先準備了一支剪刀、一雙透明手套、一件替換的白色外套,先騎自已的機車到高雄茄萣區茄萣路附近停放,再步行到附近,偷騎了路邊一輛機車前往台南南區的一間雜貨店。
事發前陳男只是在雜貨店內購物,卻臨時起意拿陌生的陳姓老闆「練膽」,陳男走出店外將事前準備好的東西帶在身上,再回到店內佯裝買啤酒,竟趁老闆拿酒時,拿出預藏的剪刀朝他的後頸部、臉部及軀幹攻擊,陳老闆奮力抵抗,逃出求救,雖然及時送醫保住一命,但左手臂都是麻痺的感覺,神經至今尚未恢復。
陳男當時見事跡敗露,將犯案剪刀丟棄在現場,並騎車逃回高雄,到自家換車;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歷經30小時追補,終於將陳男逮捕到案。只是沒想到,陳男的犯案動機,是因為在工作上遭老闆剝削,就想要向雇主報復然後同歸於盡,因此想要「殺人練膽」;最後台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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