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去年3月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菸,上路至今年9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其中有一名高中生僅因一時好玩、遭朋友慫恿,就將電子煙圖片PO上網,即便沒有吸食跟販賣,但因為事證明確,仍依法裁罰20萬元。
而據資料統計,去年3月到今年9月為止,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露天8件、IG4件、蝦皮3件、Dcard1件、7-11賣貨便1件,其中有1件是未成年高中生所為。
據了解,該名高中生在朋友慫恿之下,一時好玩於網路上張貼電子煙圖片,經民眾發現並向衛生局檢舉,事後他雖辯稱僅有張貼圖片,沒有任何販售行為也沒有進貨,自己也完全沒有吸電子煙,只是調查事證明確,衛生局依法裁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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