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地區一名林姓男子上月24日晚間11時45分,在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前發現警車佔用人行道,於是打110檢舉。接獲通知的王姓員警出門移車,卻在左轉時因天色昏暗和下雨,差點撞到正在過斑馬線的林姓男子引發糾紛,警局接獲檢舉,依法對警員開出3項違規罰單。
萬華分局表示,龍山派出所前劃有人行道,員警因常偵辦刑案解送人犯,為方便執行公務,暫時把巡邏車停放在派出所門口。依法若因勤務急迫或公務需求,靜態違停可阻卻違法,因此並未針對警車佔用人行道開單。
據了解,林姓男子平時就喜歡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張貼警察執法狀況,臉書帳號名稱取諧音「檢舉人」,自取「簡舉仁」。
儘管王姓員警在事發後不斷向林姓男子道歉,林姓男子仍對此事件感到不滿,將事件過程上傳網路社群,並檢舉王姓員警未禮讓行人、跨越雙黃線、未繫安全帶等三項違規。萬華分局調閱監視器後,確認王姓員警的違規行為,對該名員警開出3張罰單,共計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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