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有1名人夫在去年9月時,突然發現妻子小花(化名)經常消失,怎料他在2個月後無意間使用對方手機時,這才發現小花經常有一名陌生男子互傳鹹濕對話,讓他驚覺頭頂冒綠光、憤而提告。此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小花已侵害人夫配偶權,故判她須賠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在去年9月時發現,小花不但行為舉止怪異,還經常大搞消失。起初他不以為然,怎料他在2個月後無意間使用小花手機時,意外發現對方經常與一名陌生男子聊天,且對話紀錄極為鹹濕。
人夫主張,小花與小王平時除了暢聊安全期、情趣玩具等性生活內容,她還曾嬌喊「放鬆一下,再回去當好媽媽」、「這禮拜好好保養一下,讓你摸嫩嫩的」。此外,人夫事後雖就此事質問小花,未料對方一再否認,讓他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
此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人夫提供之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足以見得小花已做出侵害丈夫配偶權之行為,加上她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無提供書狀聲明與陳述,故判處她須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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