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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台積電工程師發女友私密照 嗆「要妳身敗名裂」獲緩刑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20 11:1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0 11:12
台積電工程師變恐怖情人,恐嚇、散播女友私密照,判處6月,緩刑2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積電工程師變恐怖情人,恐嚇、散播女友私密照,判處6月,緩刑2年。(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中市龍井區一名25歲的台積電工程師,2023年與女友在中區同居,曾一度相當恩愛,不料兩人感情生變,沒想到工程師竟秒變恐怖情人,不僅在網路上散發女友私密照,還恐嚇對方「反正妳很破」、「我要妳身敗名裂」,台中地院一審時考量工程師已和女友調解年輕一時衝動職業家庭狀況後,依妨害秘密、恐嚇判處6月,緩刑2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工程師和女友在中區同居,彼此為男女朋友關係,但工程師曾未經對方同意,趁女友躺在床上滑手機時,拍下僅穿小可愛、內褲背面及裸露大腿照,更於2023年3月31日PO上網路社群。

 

而後續2人感情生變,工程師也於2023年4月27日,在龍井區住所傳訊恐嚇女友,「妳看要不要連之前傷害什麼的一起告」、「反正我有時間陪你耗」、「順便讓妳親朋好友知道你是怎樣的人」,同年5月7日則表示「反正妳很破,我就讓大家看個夠,妳要錢,我要妳身敗名裂」、「今天最後一天,妳確定沒有要去撤告?」

檢警訊後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工程師不思理性解決與女友紛爭,任意散布、竊錄女友身體隱私部位、言論及恐嚇危害,顯未尊重他人權益,法治觀念淡薄。

但法官同時考量工程師與女友達成調解賠償,加上審酌工程師犯案時25歲,年輕識淺一時衝動,以及目前職業月入新台幣6萬餘元、已婚、須扶養父母等家庭經濟狀況,依妨害秘密、恐嚇判處6月,緩刑2年,應參加法治教育3場,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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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中區#龍井區#台中地院#情侶#恐怖情人#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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