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處賣場,傳出停車口角糾紛。一名母親載小孩去買東西,想找太陽曬不到的停車格,避免感冒的孩子更不舒服,但卻有兩名女子站在停車格旁,女子說她先到,與婦人起爭執,但轄區警方說,因為現場是私人停車場,沒有占據罰則。
賣場前方停車場,找呀找發現屋簷下還有一個停車格,想要停進去,沒想到激烈口角衝突一觸即發。
蔡小姐vs.民眾:「妳一直小朋友長小朋友短,怎麼了小朋友怎麼了,我先站在這邊的耶,這裡是車位,妳站在這邊聊天,為什麼不能停,為什麼可以人肉占車位。」
13日桃園一名媽媽載著小孩到賣場採買,因為不想讓小朋友曬到太陽想停在屋簷下,不過卻有1名女子坐在機車上吃便當,另1名則是站在停車格聊天,剛好擋到停車格,這名媽媽向對方表示想停進去,沒想到停好後原本站在停車格的女子,情緒突然激動說是自己先到的,雙方一來一往愈吵愈激動,吃便當的女子也加入戰局。
蔡小姐vs.民眾:「不是讓妳停了嗎,我們沒有占車位,小姐我們吃飯也沒有吵到妳,妳硬要擠進來,生病帶出來幹嘛,去看醫生。」
民眾蔡小姐:「她就莫名其妙攻擊我的小孩,就指著我的小孩說,小孩有什麼了不起嗎,為人母有什麼了不起啊。」
這名媽媽說原本不想要解釋太多,但一聽到對方竟然把小孩牽扯進來,還攻擊她的年齡,氣不過拿出手機錄影,認為如果不想禮讓,可以一開始就拒絕。
事後雙方報警處理,這名媽媽原本不想浪費時間提告,沒想到卻接到警方通知,對方提告了15號將到警局做筆錄,而2名女子疑似是,賣場配合廠商的駐廠人員,主管說會帶員工親自道歉,同時也會請員工撤告,而停車場屬於私人停車場,除非是長期占用賣場提告,民眾站在那裡的行為並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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