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2日,在台中市發生一起公車撞東海女大生的案件,造成1死1傷,引起民眾關注,大車禮讓行人的議題,台中市警方強力執法,日前傳出有一名男子要過馬路時,差點被一輛豐原客運的公車撞飛,幸好及時煞住,不過驚險畫面全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所幸沒發生傷亡情形,不過該輛公車車身上貼著盧秀燕市長的廣告看板,引起討論。
第五分局說明,有網友上傳公車在中興巷與橫坑巷口疑似未禮讓行人影片,本案警方目前尚未接獲報案或檢舉,檢視影片中之行為,可能涉及違規部分,有關公車未禮讓行人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1200元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緩。有關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馬路,依同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緩。
第五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任何類似違規行為,可立即提供相關佐證向警察報案檢舉,以便及時調查處理。本分局將持續針對公車違規及未停讓行人部分加強執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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