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一名小隊長日前與長官餐敘後,竟貪圖方便酒駕返家,結果途中遭警員攔獲,他當場拒測遭到扣車開罰,恐面18萬元罰金。據了解,他當晚是跟長官餐敘,但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實不可取。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該名顏姓小隊長上月27日跟2名隊上長官於新北市蘆洲海產店內餐敘,酒過三巡之後小隊長因家住附近,竟然貪圖方便騎車返家,途中遭遇蘆洲警方盤查,他當場拒測,警員隨後開出罰單並扣車、扣照2年。
報導指出,警員只要酒駕一律大過及調地處分,如有再犯或肇事情節重大,將會面臨免職處分,而顏姓小隊長明知飲酒,現場2名長官竟還讓他騎車返家,讓人質疑警方自己都不遵守法規,執法如何讓民眾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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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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